禁忌
1.对活性成分(盐酸维拉帕米)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
2.心源性休克或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详细请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类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旁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诱发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0.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时,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肝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30%。
5.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6.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可能需要减量。
7.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8.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详细请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所报告的不良反应来自临床实验、上市后经验或iv期临床实验·按MedDRA系
統器官分类详细请见说明书。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仅用于心律失常,且应降低剂量。详细请见说明书。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屏障。脐静脉血浆浓度是孕妇血浆浓度的20%-92%. 孕妇
的用药经验不足,孕妇口服治疗的有限数据并不表明其具有致畸作用。动物研
究显示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
因此。不应在好端初期和中期服用盐酸维拉帕米。考虑到孕妇和胎儿的风险,
明确需要,且孕妇获益大干对胎儿的危害时,才能在妊娠晚期服用。
详细请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