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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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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田巨龙副主任:兰玛刘敏陈志鹏委员:张力吉辉钱军张敏牛瑞丽李长龙张福鑫秦宏敏刘云诗胡强雷小林李永超周莅斌刘文值韦章诚王宇徐德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张力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负责日常事务。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3.针对临时性重要事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立即召开会议并决策。4.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5.每次会议必须由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决议性提案必须超过参会人数半数方能通过。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后生效。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4.审定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5.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6.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内部鉴定工作,并提出院内处理意见。7.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奖惩。8.组织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并进行评价。9.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10.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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