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简介
主 任:田巨龙
副主任:兰 玛 刘 敏 陈志鹏
委 员:张 力 吉 辉 钱 军 张 敏 牛瑞丽
李长龙 张福鑫 秦宏敏 刘云诗 胡 强
雷小林 李永超 周莅斌 刘文值 韦章诚
王 宇 徐 德
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张力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负责日常事务。
一、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3.针对临时性重要事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立即召开会议并决策。
4.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5.每次会议必须由一名主任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决议性提案必须超过参会人数半数方能通过。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后生效。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
4.审定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
5.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6.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的内部鉴定工作,并提出院内处理意见。
7.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奖惩。
8.组织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并进行评价。
9.负责宣传贯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的有关知识,开展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工作。制定全院医、技人员质量教育、培训的要求。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10.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临床、医技部门的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按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环节,使质量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