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肟,化学名称为(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羧甲氧基亚氨基)乙酰胺基]-8-氧代-3-乙烯基-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三水合物。
注意事项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3)下列患者慎重给药:①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的患者。②本人或直系亲属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③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④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因时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注意观察)。(4)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5)不要将牛奶、果汁等与药混合后放置。(6)对临床检验结果的影响;①除试纸反应以外,对斑氏(Benedict)试剂、亚铁(Fehling)试剂、尿糖试药丸(Clinitest)进行尿糖检查,有假阳性出现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②有出现直接库姆斯试验阳性的可能性,应予以注意。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1)严重不良反应:①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秘、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②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③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感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④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征(<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的可能性,且有其它头孢类抗生素造成全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⑤肾功能障碍:由于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⑥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⑦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分别<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2)其他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血液:常见(0.1-5%)嗜酸细胞增多,少见粒细胞减少;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ALP/GPT)升高,谷草转氨酶(AST/GOT)升高,少见黄疸;肾脏:少见尿素氮(BUN)升高;消化系统:常见有腹泻、胃部不适,少见恶心、呕吐、腹痛、胸部烧灼感、食欲不振、腹部饱满感、便秘;菌群失调症:少见口腔炎、口腔念珠菌症;维生素缺乏症:少见维生素K缺乏症(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其他:头痛、头晕。详见说明书。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早产儿、新生儿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没有使用经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仅在确实需要使用本品时使用本品;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乳汁中分泌,必需使用时应暂停哺乳。
药物过量
洗胃,无特殊解毒药物,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不能有效将本品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