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对任何成分过敏者。
妊娠(见妊娠和哺乳)
对严重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尚无应用本品的经验。
注意事项
·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
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缬沙坦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或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恢复缬沙坦治疗。其他详见说明书。
不良反应
包括2316名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全面比较了缬沙坦和安慰剂的副作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相互作用
临床没有发现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已对以下药物进行了研究:西米替丁、华法令、呋塞米、地高幸、阿替洛尔、吲哚美辛、双氢克尿噻、氨氯地平和格列本脲。
由于缬沙坦几乎不经过代谢,临床没有发现相关药物在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系统方面与之发生相互影响。
虽然缬沙坦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但是体外实验没有发现它在这一水平与其他血浆蛋白结合药物(如双氯芬酸、呋塞米、华法令)发生相互影响。
与保钾利尿剂(如螺内脂、氨苯喋啶、阿米洛利)联合应用时,补钾或使用含钾制剂可导致血钾浓度升高。因此,联合用药应格外注意。
药物药理
·作用机制: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激活剂是血管紧张素Ⅱ,是有血管紧张素Ⅰ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作用下形成的,血管紧张素Ⅱ与各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有很多生理作用,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调节,血管紧张素Ⅱ是一种强的缩血管物质,可发挥直接的升压效应,还可促进钠的重吸收,刺激醛固酮分泌。其他详见说明书。
儿童注意事项
缬沙坦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
老人注意事项
尽管服用缬沙坦后,对老年人的全身性影响多于年轻人,但并无任何临床意义。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早期(妊娠头3个月):妊娠种类B
动物实验表明对胎儿没有危害。
中期和晚期(妊娠第2、第3个3个月):妊娠种类D
有证据表明对人类胎儿有危险,但相对母亲获得的治疗益处而言,利大于弊。
鉴于血管紧张素Ⅱ拮抗剂的作用机制,不能排除对胎儿的危害。
妊娠中,晚期应用直接作用于RAAS的药物,可以导致胎儿伤害或死亡。胎儿从妊娠中期开始出现肾灌注,后者依赖于RAAS系统的发育。因此妊娠中晚期应用缬沙坦,风险增高。
与其他直接作用于RAAS是药物相似,缬沙坦不宜用于妊娠期。如果在用药期间发现妊娠,应尽早终止。
所有在宫内与药物接触过的新生儿应密切观察,保证足够的尿量,防止高血钾。监测血压,必要时采用适当的治疗措施(如再水化),清除药物。
缬沙坦可以从兔的乳汁中排出,目前尚无对哺乳期女性的研究,因此缬沙坦不宜用于哺乳期。
药物过量
虽然对缬沙坦过量尚无经验,但其主要症状可能是明显低血压。若服药时间不长,应该催吐治疗,否则常规治疗给予生理盐水静脉输注。
药物毒理
·作用机制:
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的激活剂是血管紧张素Ⅱ,是有血管紧张素Ⅰ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作用下形成的,血管紧张素Ⅱ与各组织细胞膜上的特异受体结合。它有很多生理作用,包括直接或间接参与血压调节,血管紧张素Ⅱ是一种强的缩血管物质,可发挥直接的升压效应,还可促进钠的重吸收,刺激醛固酮分泌。其他详见说明书。